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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关于举办农村地区“新中国电影选萃”回顾展映活动的通知

2013-11-7

  10月19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总局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发行公司、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公司、各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发出关于举办农村地区“新中国电影选萃”回顾展映活动的通知(广发【2011】82号),通知说,新中国成立60多年的电影历史上,有一大批优秀电影在广大观众中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形成了经久不衰的历史文化记忆。为了更好地珍存民族电影文化瑰宝,展示中国优秀电影的恒久艺术魅力,进一步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广电总局决定在全国农村地区举办“新中国电影选萃”影片回顾展映活动(片目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农村地区“新中国电影选萃”回顾展映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电总局、各省级广播影视局

  承办单位:各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

  协办单位:总局数字节目管理中心、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有限公司

  三、展映地区及院线

  全国245条农村数字院线所覆盖的广大农村。

  四、展映时间

  农村地区展映活动于10月中旬起陆续在全国启动。

  五、活动要求

  (一)各省级广播影视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展映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察,抓好展映计划的宣传和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深刻理解展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肩负起电影工作者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按照活动安排,精心策划,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使本次展映成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亮点。

  (二)展映的50部影片已列入公益影片片目,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发行公司要尽快落实版权购买工作。

  (三)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要尽快完成有关影片0.8K数字发行版的制作和修复工作,并于10月15日起陆续挂在中心交易网站,供各院线公司订购。

  (四)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和中影新农村数字电影发行公司要利用网站等做好活动宣传,介绍影片内容,宣传各地展映活动开展情况。

  附件:新中国电影选萃(1949-2010年)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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